更新时间:2021.11.03
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的争议: 第一,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心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第三,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
通过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
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存在劳动争议。
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没有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存在劳动争议。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
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从劳动者是否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方面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 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 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对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
法律不禁止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但不能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否则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