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行为人在不破坏农村宅基地的情形下是可以拉土的,破坏宅基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农田的范畴,是可以进行养殖活动的,但前提是符合我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畜牧法》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农村宅基地可以互换。农村土地互换双方应当具备村民资格,签订民事合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建造住宅或者和住宅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庭院棚屋等。在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除了建设住宅房屋,在房屋后面等地方一般还会建设养猪或者养鸡的小屋,方便管理,养殖的规模就是小型的家养规模,这种情况下还是允许的。 如果要在宅基地上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赠与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的限制。受赠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是本村村民; 2、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要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一宅一户的原则。
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转让行为
农村宅基地经审批同意可以出租。宅基地所有权不能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但农村村民可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宅基地出租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
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按照本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只能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因此,农村居民只能在户口所在村(村民组)内申请宅基地,不能到外乡村(或村民组)内申请宅基地。但因房产继承等
农房翻建时必须符合的几个条件: 1、办理翻建手续。现在农村不论是房屋新建还是翻建,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批准手续后才能建造房屋,私下建造或翻新房屋都是不合法的。 2、无重建记录。农村房屋进行装修,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维修和再建设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方式如下: 1、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规定的内容是: 1、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综合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 2、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资料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去办理; 3、违法用地无法确认登记的; 4、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的
宅基地房屋可以通过土地变更登记进行继承。 1、继承人应当携带原户主死亡证明材料; 2、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3、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即
农村的宅基地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赠与农村房屋的,只能赠与房屋,不能赠与宅基地,否则合同是无效,农村房屋赠与协议应该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房屋基本信息、双方权利义务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