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离婚后探视权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探视权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
法官通常判决每月探视两到四次。 1、如协议离婚,双方可就儿童探视权达成协议,具体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达成协议; 2、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法官通常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一般按协商的访问次数执行。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法官通常
探望子女的具体次数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那个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探视权一般为每个月两到三次。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享有的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法院对探视权的判决会不一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已做好约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判决。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探视权一般没有强制规定一个月的次数,但法律有规定,关于探望权行使的内容,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可以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判决。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双方可以对探视方式与次数进行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
1.没有明确规定。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议,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
如无离婚协议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