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办理散见在劳动部一些规章中。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而失去效力。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则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
劳动关系管理内容是: 1.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 2.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 3.内容:劳动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取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4、当事人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5、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6、劳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双方存在劳务关系。 (1)培训型实习。作为
雇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