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属于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房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顺序是一样的,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利和顺序是一样的,并没有差别。
弟弟继承遗产的情况如下: 一、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的,明确说明遗产给弟弟继承的,是可以继承遗产; 二、如果没有立遗嘱,弟弟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继承顺序的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
姐夫一般没有权利继承岳母的房产,因为按照法定继承的,女婿当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就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通过定立遗嘱,遗嘱内容明确将遗产分配给女婿继承的就有继承权;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有继承权。
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 民法典规定,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未成年的妹妹有扶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义务人履行了扶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
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姐姐没有养弟弟的义务。父母应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抚养义务人,若如果父母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则应依法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扶养义务。
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抚养能力的不可以不管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只要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抚养能力的,在父母
不可以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哥哥是否有义务抚养弟弟妹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父母在世且有抚养能力,或者弟弟妹妹已成年,那哥哥是没有义务抚养弟弟妹妹的。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哥哥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妹妹的。
姐姐对弟弟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姐姐对弟弟有抚养的义务。例如,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同父异母的姐姐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有义务抚养妹妹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姐姐患有精神病,妹妹可能会有义务抚养。法律规定中,妹妹有义务扶养姐姐的前提条件是该妹妹是由姐姐扶养长大的,且已经具有负担能力;姐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父母去世兄妹四人的继承方式为若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