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兄弟姐妹可以有继承权,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只不过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一定情形下,兄弟姊妹的子女是有代位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
兄弟姐妹之间享有法定继承权。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规定兄弟姐妹可以继承,但是属于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我国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兄弟姐妹的继承权,会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的限制。
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权。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权;在收养人的养子女和生子女中,养子女和养子女之间形成了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
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的财产继承权。亲兄弟姐妹是指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包括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这些兄弟姐妹之间相互间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一般而言,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但在实践中常出现被继承人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形。随后我国民法典增加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其继承的范围也只能是被代位继
兄弟姐妹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里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之间有财产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且不仅亲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确定由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