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位权的诉讼效果是: 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可以向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诉讼费的收取也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应综合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根据案件的不同,诉讼费的收取也是不同的。
代位权诉讼的诉讼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属于共同被告。法律关于代位权的规定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依照《民法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而且只有证据材料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才能够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如果是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话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证据规定一般是有法律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而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代位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必须举证证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
交通事故证据依法取得后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