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1、再审时是可以停止执行原判决的。 2、根据《刑法》对于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案件再审执行案件中止。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决定再审的同时,即在决定再审的裁定书上,人民法院会决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新的判决书。与此同时,法院会将原中止的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案件正常执行,或者已经执行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申请再审,但行政诉讼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需要终止。遇到民事和刑事相互交叉的案件,一般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民事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从而刑事立案,那么需要先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民事审理、执行。
如果发现存在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则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会中止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审理之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情况包括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