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量刑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本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构成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指南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用两条法律来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第一条规定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并未给他人人身或者公私财产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条规定是,若是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是死亡的,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是: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
行为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的规定,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量刑: 1、一般情况下,以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造成了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
行为人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