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多份公证遗嘱的效力认定标准: 1、多份公证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的,都有效; 2、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1、提出申请。即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审查材料。即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准予公证。即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需要申请人携带财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写遗嘱公证的内容有: 1、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被继承人遗产的详细目录; 3、写明遗产继承份额; 4、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遗嘱公证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被胁
按下列流程办理公证遗嘱: 一、提出公证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 三、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
遗嘱的无效情形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等。 《民法典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 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
公证的遗嘱的优点有: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效; 2、遗嘱的内容不易被篡改或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经公证的遗嘱在没有新的公证遗嘱的情况下被推翻是有效的。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具体有如下: 1、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
遗嘱公证应满足如下办理条件: 1、立遗嘱人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范畴;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都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是伪造也不没有被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