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协议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相关法律事实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5.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可以另行提出精神赔偿。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则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第三、具体的侵权
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判断侵权人是否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继承。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在赔偿案件中,并不是只有受害人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请求赔偿,所以即使受害人死亡的,其亲属也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轻微伤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离婚后复婚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而离婚的,那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属于法定的重大过错。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这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死者的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
协议离婚后,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起诉的时候也没有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那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行为人的重婚行为;行为人与他人同居行为;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行为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