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一些法院还受理对此不服的行政诉讼。但是现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
当事人若对交警作出的判罚决定不服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自被处罚人知道交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来提出复议申请。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
交警判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处罚后的60日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
不服处罚,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对交警认定书不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需要进行行政复议。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
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 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主
内部道路交警可以贴罚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包括虽然属于小区、单位但是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所以,只要社会车辆可以随意进入的,交警就有权利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汽车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处理时要本人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违章停车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