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父子不用儿子抚养不可以断绝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是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脱离的。
侄子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是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全部去世,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均已经不在了;第二、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姊妹中,也有已经去世的;第三、这些去世的兄弟姊妹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如果是养父母子女之间或者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只要双方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孩子就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果继父母没有履行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继子女有权不赡养;收养关系解除也不用赡养。
侄子女没有继承权,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如果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然后侄子女的父亲又先于叔叔去世的,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
女儿和孙子继承权的大小分情况判定: 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女是当事人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 2、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平分遗产; 3、孙子只有在父母也就是当事人的子女死亡时,才可以
配偶和子女继承没有先后次序。父母,配偶,子女的继承顺序都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父母和子女继承比例应当均分。父母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由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他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未立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子女、父母和配偶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该同等。 一、办理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
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在存在事实的抚养关系的情况上,才可以具备赡养义务,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后妻子的子女有继承权,履行抚养义务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平等。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产按以下
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能继承养父母遗产,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