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条件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申请暂缓行政处罚的条件:如果当事人申请暂缓缴纳罚款的,则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证明本人确有经济困难;如果当事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则需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如果是行政处罚的案件已经执行完毕那么就可以结案了,或者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原因,导致需要把案件的执行给终结,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结案。或者是在结案之前已经将案件进行了转接。
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 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 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被处已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条件是必须是行政机关而且具有外部管理职能,取得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权利。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才能够对此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比如说有行政罚款和行政拘留等相关的措施。
行政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害除本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故意杀人后的,如果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则可以从轻处罚,反之则不可以从轻处罚。故意杀人罪之后是否会从轻处理,还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因为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杀人,其情节是非常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