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抚养费,还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就算父母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就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抚养责
离婚后不一定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如果要给付抚养权,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当地生
夫妻其中一方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与另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具体数额的计算方式,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以下因素影响较大:1、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2、父母的负担能力;3
离婚之后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离婚之后,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例如如果孩子跟对方一起生活,但是对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那么就
在我国,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定期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为前提。从探望权的概念来看,探望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首先,
离婚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流程规定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等立案材料; 2、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法院受理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诉讼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
离婚后,也可以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具体表述为:离婚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之后,父母对于子女仍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以及义务。换句话说
离婚之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但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可以更改,但是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的情形。原定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形下,子女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由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因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犯罪
离婚后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想要更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也同意更改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自主协议变更;2、如果是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另行起诉
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离婚时,对其抚养过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允许继续抚养的,那么就要让其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来抚养。在法律上,不要求继父母支付继子女抚养费。若继父母可以继续抚养继子女或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不反对。 在我国收养法施行之前,夫或妻
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费的计算如下: 1、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的收入,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3、没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