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孳息采交付主义,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的物权不一定属于买房人。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产权可能已登记到另一买房人名下,此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
这是按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行事的,如果条款未约定,那么房屋添加的附属物在不影响原结构的情况下可拆除,但是要承担恢复房屋入住时的状态的责任,当然与房东协商一致的,那就没问题,但是有一点是强制的,不允许商量
【买卖合同知识】买卖中的标的物孳息什么是孳息买卖中的标的物孳息归谁所有孳息,“原物”的对称,是指根据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由原物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由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
质押物的孳息的归质权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所以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违约的话,需要支付卖方相应的损失。但是需要注意,卖方需要证明自己是因为违约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损失。换句话说,出现了违约行为,而且没有合理抗辩事由的买方,就需要支付卖方以下的损失:1、卖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2、如果商品房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办理房屋交易的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方都应该认真地对待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将双方所协商确定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是仅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