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罪犯提交保外就医申请后,监狱、劳改队和少管所讨论收到的申请。申请通过后,会上报狱政科,并让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初审。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病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监狱、劳改队和少管所医院进行病残鉴定。也可以把罪犯送到劳改局中心医院,或就
第一,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要到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第二,填写征求保外就医意见书,征求家属和所在公安机关的意见;第三,看守所填写审批表,经省以上的监狱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四,执行保外就医,给犯罪分子发保外就医的证明书
一般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方式如下:如果报销发生住院时,首先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然后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证件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由于近年来关于“保外就医”的司法腐败案例频出,目前在满足基本的保外就医条件后,还要严格完成以下四步审批程序: 1、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病残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批准同意的,监狱、劳改
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的监狱、劳改队讨论通过,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医院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相关的医生出具鉴定文书等;3、在呈报保外就医前,及时通知家属提供保证人;4、监狱作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监外执行:1、监狱外有重病需要治疗的;2、怀孕或者哺乳的妇女;3、不能自理的,监外临时行刑不危害社会。同时,处理程序也明确规定,有重病且必须在监狱外就医的罪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处理:应当及时收监,并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程序的一种,具体操作过程为: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
看守所办理保外就医条件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
行为人被判刑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