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以下是医疗事故赔偿事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
医疗事故都有以下这些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医疗责任事故有以下具体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3、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确定是谁
对于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表现,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有一到四级的医疗事故等级,实践中主要包括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药品剂量错误、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表现。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责任的事故具有以下具体情形: 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4、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有: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