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辞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劳动者是被迫辞职的除外。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帮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是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又或者是没有提供劳动保护的,劳动者可以因此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赔偿。因为工伤辞职,虽
工伤主动辞职只有造成伤残才会有补偿,如果是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员工被违法辞退的,应当由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进行赔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的,需要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要赔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职工工伤应当支付以下赔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
造成一般伤害的,即无残疾需要赔偿的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费、食宿费。导致劳动者伤残的补偿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工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设备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后工资正常发放。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劳动者具有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等情形后辞职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单方面解约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发生人身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现阶段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没有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病情稳定后,本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想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到指定地点做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辞职属于自愿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