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是被继承死亡时所在地。而法律上对此的规定是继承开始的地点,是指继承人参与继承的法律关系,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如果出现纠纷的话,因继承遗产引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继承开始
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如下: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
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如下: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
转继承中可以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转继承中发生代位继承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
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
代位继承后可以转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中国的代位继承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可以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