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申请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审委会定期在每星期二、五上午各召开一次。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日。
如果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有下列处理办法: 1、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当事人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通过由鉴定机构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如果不能通过上述办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一般司法鉴定的时间及有效期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 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行政复议没有被告,只有被申请人,只有在诉讼中才会有被告。被申请人是不能委托代理人的。但是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司法鉴定多久有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鉴定意见被依法认定为证据的,未被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推翻的,就一直具有效力。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不服省政府复议决定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
诉讼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是可以要求二次鉴定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补充鉴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