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 2、招摇撞骗罪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可以是任何实施了欺诈行为的的手段。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
按照下列几方面区分: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是以骗为特征;敲诈勒索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中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被害人是被迫交出财物。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骗取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骗取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他种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
招摇撞骗罪金额标准分为三点: 1、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3、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只要是有不法分子冒充国家的公职人员来获取他人的非法利益都是属于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