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离婚时不分割的财产具体俠: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等。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离婚后不被分割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子女的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有: 1、一方购买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贵金属,结婚8年以上; 3、一方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收入; 4、双方共同购买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
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如下,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另有书面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的财产分割如下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下列财产、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2、双方约定进行分割的个人财产; 3、其他应当分割的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分割方法为: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主要有: 1、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 2、受赠、继承未过户; 3、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 4、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 5、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 6、一方父母买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