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刑事诉讼中,上诉和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首先是提起的主体不同:上诉提起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诉提起主体是公诉机关;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实行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在二审判决
刑事诉讼中,上诉和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首先是提起的主体不同:上诉提起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诉提起主体是公诉机关;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实行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在二审判决
上诉和抗诉有以下区别:首先,两者提起主体不同: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享有完整、独立的上诉权;被害人请求人民检
刑事抗诉人的范围主要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
刑事一审的抗诉方式如下: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最高检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
刑事抗诉的期限一般是五天。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有错误的时候,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是有错误的时候,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进行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刑诉法刑事抗诉的期限为十日或者五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1、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审判人员在审
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
刑事一审的抗诉方式: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最高检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
刑事案件的抗诉,一般是在二审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的二个月以内结案。而具有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形的案件,经省一级的高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