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诉书由人民检察院来写。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情况下,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再提出抗诉的时候,就应该制作刑事抗诉书。
1、对减刑有意见个人不能进行刑事抗诉,其次检察院有意见也不是使用抗诉书,所以“减刑刑事抗诉申请书”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 2、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3、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
刑事抗诉机关办理刑事抗诉的方式是: 1.下抗上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同抗同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诉书由人民检察院来写。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情况下,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再提出抗诉的时候,就应该制作刑事抗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起计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
刑事起诉分为两种,即自诉和公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部分刑事案件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由法院直接受理。 1、提起公诉是侦查终结或
不起诉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因为不起诉是检察院做出的不对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决定,而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对被告人最终的处罚决定。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具体来说,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刑的种类有管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