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移送审查起诉必须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
不是判决,听证就是法庭听取双方的证据,判决还在后面。 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制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
不是最终的罪名,是公安根据立案时的材料确定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判多长时间由法院确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确定的罪名只是经初步侦查“涉嫌”的罪名。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环节都有可能改变案件的性质,当然,最后罪名的确定需要经
取保候审当事人跑了,担保人具有连累性。保证人如果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下,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应当
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保释金可以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应依法承担保证义务,保证义务包括对被取保人的监督义务以及对相关机关的报告义务。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相关机关可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同时构成犯罪的,将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构成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批捕时并没有
如果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申请撤诉,虽然被告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仍应该准许撤诉。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具体是否准许撤诉要由法院根据情况来裁定。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另外,法院是决定逮捕,检察院可以决定和批准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的,并不代表着没有问题了。取保候审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确定强制措施的适用,若是后续侦查中证据不足并且超过办案期限的,则有可能撤案。
取保候审担保人有连累性。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经进一步查证,构成犯罪事实的,会被判刑。否则,解除取保候审,宣告无罪。其中,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有两种情况: (1)犯罪事实不清,无法认定犯罪。 (2)有罪,但不适用逮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