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前面内容部分,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劳动者在最后面的签名,必须是自己手写,在名字上按上红指印。单位的答辩书在最后面的“单位名称”上必须加盖红公章。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2.录音器材: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4.谈话方式: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
1、经对方同意后的录音。对方已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一般不论录音在什么场合下都属于“合法”录制。 2、未经对方同意,但在公共场合下或者打电话的录音。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录音一般属于合法录音。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 2、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辑、编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取得录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录音证据持有人采取侵犯他人
打离婚官司录音可以算证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 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 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录音要以合法手段收集,通常来讲,录音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录音就是不合法的。
劳动争议未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劳动争议起诉应当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
侦查期间的笔录能做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
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其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