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对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是可以的。如果分公司实施了违法治安管理管理的行为,行政机关能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如果分公司能承担责任的,先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不能承担的,则由总公司承担。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4)超过追诉时效的。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 1、警告,是指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1、阻止检举; 2、在处分期间再次违法; 3、串供; 4、伪造证据; 5、包庇等等。国家公职人员包含: 一、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
情形: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
单位不可以给予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着实施某项行政行为的责任与义务时,其应当履行却并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要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以行政主体有着某种法定义务为前提,这种法定义务一般由法律法规来明文规定。其中行政主体的拒绝履行,不给予答复或者
行政处罚规定的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行政处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