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是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依照债务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等。
由于代为清偿是由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这就决定了代为清偿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适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依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如果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在性质上就不允许代为清偿。 (二)债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是需要符合法定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
第三方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债务,只要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双方协议约定由一方偿还全部债务的,只要协议没有法定无效事由,协议有效,但是协议不得对抗外部
第三人是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务人死后,债务并不会作为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但是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继承人,需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生前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
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的债权依法律的规定转让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第三人存在恶意的,债务人可以对债权的转让提出异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能力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一、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二、代为清偿的条件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在其名下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去世后才得到的。死亡赔偿金可用来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债务优先用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愿意,可以用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可以消灭。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