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
隔离期间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是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应
隔离期间不给工资的解决途径如下: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支付职工应得的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
疫情隔离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
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当然,如果职工的奖金与该职工或单位的业绩相关,则在单位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单位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是合理的。
疫情隔离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劳动者工资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被隔离期间不算旷工,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造成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旷工自动离职上月工资的处理是,不会扣除劳动者上月的工资,旷工离职,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扣完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不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隔离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