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事实上,工伤赔偿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为前提,因为,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
出了工伤保险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标准赔,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赔偿;并且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
出了工伤事故后由公司赔偿下列费用: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劳动者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参保的,则医疗费、康复费等也由公司承担。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不合法。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保险,如果没有购买保险但是员工受伤的话就由用人单位制度医疗费用。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其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己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符合工伤认定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
单位未交工伤保险但劳动者出了工伤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由单位来支付;但如果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