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规定为若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如下: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2、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公司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成立同行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确,导致销售收入所有权存在争议; 4、公司股东达成保证固定回报协议,被起诉侵犯公
债权人权益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等; 长期负债是会计分录的内容,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
公司债权人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撤销权; 3、转让权,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免除债务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其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公司法第二十二
公司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债权人撤销权; 2、债权人代位权; 3、免除债务的权利; 4、转让权,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由,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确立的,与清算责任纠纷相比,是总则性案由,当其他案由均不适合案件具体情况时,才予以援用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对方式为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也可以请求公司提出诉讼;在必要的时候,股东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是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一种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实践中,存在大量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
公司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股东面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监事会对该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如果其行为损害到自己利益了,被侵权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诉讼,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