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用人单位携带劳动合同、劳动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有人员变动的,则及时将变动人员的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事人申请工伤保险理赔需要下列资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费率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从缴费次日起就可享受《工
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如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工伤报告表; 2、工伤员工单位要在事故伤害那天,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
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补缴其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职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则劳动者受工伤所需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一方向社保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一方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去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工伤
未缴纳工伤保险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劳动者受工伤所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
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在用人单位有职工发生工伤的话,就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话,那么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
1、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工伤认定-工伤报销-鉴定评级-工伤待遇申领,这些由单位去办,若单位不去申请,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 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在工伤认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