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制;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
区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如修建建筑物等,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动产,比如加工服装。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为有建设工程资质的企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为一般的主体。3、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双方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特殊主体; 2、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建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定作物; 3、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
1、主体不同。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主要如下所示: 1、主体不同 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