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中的行政处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条例的规定决定。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拘留的时间,最少1 日,最长为二十日。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拘留的行政处罚有决定权的机关是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所以乡镇的派出所是没有资格单独的就对当事人进行治安拘留的,派出所必须要将拘留报告书提交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才会签发居留证的。
行政法规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
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7种行政处罚,同时还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没有现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
不属于。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的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一般是情节不是很严重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气的,可以在拿到处罚书的时候到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种类的设置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