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仅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字,而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但企业拆迁前,拆迁部门应当与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合法的可以。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法院是否可以强拆要看情况。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协议不满、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搬迁的,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
无效的拆迁协议,不能强拆。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4方面: 1、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其他主体无权作出强制拆迁决定; 2、拆迁人已经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包括: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或进行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 3、被拆迁人
与拆迁人对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并不能阻止拆迁。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好补偿问题的,就要签订拆迁协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没有写清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并非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对补偿不能达成协议就应被强制拆迁,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进行强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拆迁的,应当先补偿后拆迁,不能达成协议的,征收部门应合法履行报批程序,在进行补偿后强拆。
被胁迫威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被胁迫的一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的,则该协议被宣告撤销后即无需,且自始无效; 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的,或者申请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为不符合撤销条件,不予撤销的,则协议有效。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