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主要区别为以下几点: (1)适用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适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分为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赔偿金适用条件:只有单位违法解除这一种情形,才可以主张赔偿金。 (2)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兼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依法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可以同时主张。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如下: 1、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2、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而是为了避免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
拾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拾取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拾取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为返还诉讼。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是债务发生的依据之一,诉讼是不当得利的诉讼。 2、确定责任的要求不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解释,拾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而是为了避免失主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积极管理时,其行为本质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和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其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而不当得利中,不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拾取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拾取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诉讼。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务发生的基础之一; 2、确定责任的不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拾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而是为了避免失主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积极管理时,其行为本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如下: 1、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合法性不同,经济补偿的情形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2、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