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也可以不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合同双方都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劳动者依然可以根据此合同要求
单位名称变更后合同不变更。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其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再
合同裁判变更的范围: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合同的内容的。
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劳动合同书不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受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利益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合同变更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 二、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
单位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的情形如下: 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 第二种情形: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