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代位继承不是一定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此时属于法定第一顺序,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因认定为第二顺序。
适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
在我们国家规定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了这个代位继承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第一继承人中没有顺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不仅是同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且上述当事人继承的份额一般也是均等的,如果其有协商行为,并且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 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有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全部财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部分财产或全部归第一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继承的,按照被继承人意愿执行。
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房主去世后,房主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这里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法律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