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批捕后继续侦查,一般两个月之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侦查终结会移送审查起诉,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两次后仍然事实不清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一般的情况,两次后就到法院。
逮捕两个月后取保的原因具体有以下三点: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侦查犯罪需
批捕后案件一般情况下是在检察院,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从批捕到法院起诉所需时间跨度比较大,最快几个
公安局发的逮捕通知,说明检察院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已具备逮捕条件,原来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逮捕强制措施。现在找哪个部门也没有用,这个阶段都是公安局管辖,只能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
法律规定,按刑事诉讼程序,检法两家各有三个月的办案期限,若案情复杂,经过上一级检、法机关批准,可各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一股情况下半年都可结案,特殊情况下结案要一年。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1、如果案件比较复杂,不能在2个月内侦查结束的,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申请延长1个月的逮捕期。 2、如果逮捕2个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应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3、如果逮捕2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关于逮捕权限划分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决定权,在于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只有执行权。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权的表述不同,检
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刑事拘留和逮捕两者相比,逮捕要严重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刑事拘留后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