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一)、派驻到合资、参股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合资、参股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1、有明确约定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劳动者的相关待遇可由原用人单位和合
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工作。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
1、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必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行成的关系。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
当事人在雇佣关系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当事人是在劳动关系中受伤,且具有在单位上班时因工负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属于工伤。
同居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律规定,只有重婚;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才会产生婚姻无效的情形。
买卖合同是债权关系。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债权。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买卖合同中的债权属于合同之债。
1、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缴纳社保金能申请劳动仲裁。因缴纳社保金引起的争议通常属于劳动争议中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