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保险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一种民事委托法律关系,保险代理人在委托人(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向第三人(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签署保险合同,并且合同中的保险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劳动者的职责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
保险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代理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区别在于: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追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未缴社保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