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营运车辆营运损失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运营损失费属于保单合同规定范围里的财产损失,投保了相关险种的保险可以赔偿,申请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赔偿需要提供车辆登记人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等鉴定材料。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营运损失应由交强险赔偿,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停运损失交强险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经营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此负有赔偿责任,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计算,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损失费用,营运损失费不在保险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话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其他的部分由侵权的一方赔偿,所以营运损失费用是由侵权一方的车主赔偿的
交强险赔偿限额: 1、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