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
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人若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此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不受时间限制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否则会一直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
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有疑义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的职能,从不同的角度来分,可分为不同的职能: (1)从它调整国家最基本的政治关系的作用可分为: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 (2)从不同专业分工的作用可分为:侦查的职能、保卫的职能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除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