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3
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等要素会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释义是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行为包含的情形:第一,为犯罪人提供隐藏的住所、财物,帮其逃匿的行为。第二,作假证包庇犯罪的人,包庇行为人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的住所、财物,帮助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有: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 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
包庇犯罪行为的情形:一是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的住所和财产,帮助犯罪分子逃跑。二是作假证包庇犯罪分子,包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调查。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犯罪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
犯罪行为包括: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权利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强制交易严格意义上应该表达为强迫交易。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枉顾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某些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因此使得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严重的会构成强迫交易罪。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