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有以下几点: 1、获得股东的身份证明权; 2、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提出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 3、股东大会召集权; 5、知情权; 6、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7、以累计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8、异议股东股份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照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已所持股权的。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若允许公司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二、知情权。 三、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四、股东大会召集权。 五、股东大会提案权。 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知情权之诉的:1、原告应当具备公司股东资格,除非例外;2、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3、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实质性剥夺股东知情权的法院不予支持;4、法院支持原告的,应在判决中明确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时间、地
股东资格可以继承。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有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财产权;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自然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