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无限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是因单位决定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来续签被拒导致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决定续订合同的情形的需要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在期满时终止是因单位主动表明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拒而导致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单位需要向其给付一个月的工资。
终止合同的原因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解除合同,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还需要进行赔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退休合同终止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因为员工退休属于法定劳动合同终止事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同终止,权利义务解除,劳动者并不存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形,所以,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如果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应当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该月工资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