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持股协议的风险为名义持股人可能滥用其股东身份,作出拒绝给付投资收益等侵害实际出资人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 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
代持股协议中,名义股东有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若是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并且对方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则实际股东不再享有股权,只能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
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法定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有代持协议算股东,股权代持一般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代持股份协议不需要公正,只要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依法签订代持股协议,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即有效。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
可以解除。代持股协议适用我国《民法典》关于解除权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此种方式采用平和的方法避免了成本。当事人还可以在协议签订前约定当出现某项事由时可以解除协议。通过约定方式解除协议的,条件具备时,可以行使解除权。最
股权持有协议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有效。股权股份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入股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出钱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出钱人履行股东本人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股份或股份处置方式。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股份代持合法有效,这也是股权股份代持在创业公司
股权代持又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方式。在法律意义上讲,签订代持股协议一般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此时公证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是被认为有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不是在欺诈、胁迫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