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导致其被迫单方面解约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1、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
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有下列误区:1.认为只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才有补偿金。其实是在存在竞业限制或者拖欠工资的情况时也有经济补偿金。2.只有被单位辞退才有经济补偿金。其实是在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也有经济补偿金。
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工作二十年以上辞退的,应当支付12个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