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可以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第一种: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后就会生效。 第二种: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
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1、父母离婚,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未成年或者是子女已经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判决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形都有: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离婚后子女的给付方式有: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
离婚后子女的支付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该谨慎使用,但由于人民经济收入大幅增加,工作调动频繁,也考虑到了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大多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多数当事人接受;定期付款和
下列情况可以酌情减免抚养费: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原则上,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
离婚抚养费的支付范围有孩子的医疗费、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其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有:可以协议或者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一、涉及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 三、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
可请求减少中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况: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